香港不少打工仔都要花上很長時間坐車上班,有些僱主會酌情讓員工提早下班,回家休息。最近日本一名公務員,因多次讓自己及下屬提早3分鐘下班,被罰3個月扣薪10%!
最近日本一名公務員,因多次讓自己及下屬提早3分鐘下班,被罰3個月扣薪10%!
根據日本媒體《產經新聞》的報導,日本千葉縣一名在終身學習部工作的女科長,僱傭合約列明她應在5點15分下班,但從去年5月開始,她與下屬每天提早3分鐘離開。違規記錄總計高達316次。該名女科長表示因爲怕自己錯過5點17分開出的巴士,而要晚半個小時下班,所以每天都會提早3分鐘離開。
後來,部門主管揭發事件後,對該名科長處以連續3個月減薪10%的懲罰,他的下屬因入職未滿一年,所以被書面警告,
這個事件被網民瘋傳,不少網民表示公司太不近人情,還有網友質疑「加班是不是按分鐘算?」。也有網民表示在公營機構工作應該要嚴守規定。不應擅自提早下班。